2015陕西宝鸡市振兴计划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宝鸡市2015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宝鸡市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7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7月7日上午:报考陈仓区、凤县、太白县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7月7日下午:报考扶风县、麟游县、陇县、岐山县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7月8日上午:报考凤翔县、眉县、千阳县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宝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中山西路56号西府宾馆西侧 ,市内可乘1路、3路、8路、38路公交车在昌炎世福大院站下车。)
四、所需资料:
1、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版。往届生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的,请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2、报考教育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岗位的考生,请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真实有效、条件符合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凡与职位要求不符、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不实和自动放弃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本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签章后,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的依据,考生须妥善保管。
4、资格复审期间,考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自负。
原标题:宝鸡市2015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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