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10名辅助岗人员公告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公示
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和田信息网、和田就业服务信息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报到上班,逾期未到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十、聘用
本次招聘,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由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
2.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另行通知为准。
3.本次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原标题:2016年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0名辅助岗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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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和田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2016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