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普安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聘用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等机关立案调查未有结论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职责及待遇。
(一)职责:
1、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2、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制定矫正计划方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犯罪心理矫正等;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5、完成司法所交办的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待遇:
试用期待遇:2400元/月(含工资1600元/月,五险800元/月,五险含单位缴纳和个人自费缴纳),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后待遇:2600元/月(含工资1800元/月,五险800元/月,五险含单位缴纳和个人自费缴纳),年底考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普安县司法局二楼社矫股(普安县城东新区往江西坡方向)。联系人:保诚、谭龙淼,联系电话:18108597796、18108597779。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聘用公告,报名时可先行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经过考察后,由普安县司法局根据考察分数高低及工作需要进行调剂,报考人员须服从调剂。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①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普安县司法局聘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提交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⑤计生证明原件;⑥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工作全过程,由普安县司法局社矫股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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