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招30人】
经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规划建设及环位3人,统计岗位2人,文秘岗位2人、招商及社会服务岗位15人、财务岗位3人、金融岗位2人、法律咨询岗位2人、英语翻译1人。共3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和各项法律制度。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仅限本二及以上)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99年4月20日至198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关系者,需解除原劳动关系并出具原单位相关证明。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或邮箱lskfq82527886@163.com(密码82527886)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开发区报名邮箱,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邮箱:lskfqzp123@163.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将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本人需真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是否具有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信息表》要求选择。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蓝底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请考生确保上传照片图像清晰。上传不清晰的将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3.考务费: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和考生下载报名表的邮箱进行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考务费100元转帐至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帐户。
账户名称:灵寿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50343001040004610
开户银行:农行灵寿支行
(请一定备注:开发区管委会和本人的身份证号后六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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