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于都县综治中心从社会招录聘用电话调查员公告【招4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于都县政法系统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调查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合同制电话调查员4名,限女性,于都籍户口。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3、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能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
6、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
7、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4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址:于都县综治中心一楼接待大厅。
3、需提供材料:①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②毕业证及复印件;③公安机关有或无违法犯罪证明;④1寸照片一张;⑤健康证明;⑥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四、面试和考核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7日,面试内容为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经确认合格人员参加社情民意调查上机实践操作,上机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期满后工资每人每月22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同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假期。
六、管理
1、聘用人员应遵守县综治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签订协议,严禁泄露工作秘密。
2、试用期三个月,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原标题:于都县综治中心关于从社会招录聘用电话调查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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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综治中心
2017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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