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五批)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第五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五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8月8日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五批)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0b4bdb68-797f-4efc-958b-075e30e420a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