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点——宣告死亡
众所周知,当一个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越长,他存活的概率也就越低。所以当一个人下落不明好几年后,我们该怎么在法律上处理这个人的相关权益,比如,作为失踪人的债权人找谁索要债务?
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就写在《民法典》中,也即是宣告死亡,而它也恰恰是大家在事业单位考试学习中一个相对重要的知识点,它的考察方式多是直接考察,需要大家对宣告死亡涉及的时间以及法律效果有清楚的记忆。
言归正传,我们来学习一下它。
首先,想要宣告一个人死亡,必然不可能是随随便便的一个主体就拥有的权利,所以宣告死亡是由人民法院去宣告的。此处的“人民法院”就可能是一道单选挖空,大家需要熟记。
其次,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只有当一个自然人下落不明足够久,才符合去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条件。
据《民法典》记载,列举如下: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例:张三外出打工,四年过去,音讯全无。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例:张三外出打工,遭遇地震,下落不明,距今已两年无音讯。
三、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例:张三外出打工,乘坐飞机,飞机意外失事坠毁,经有关部门搜救,已证实无一人生还。
由上文可知,在考试中,大家要根据不同的题干去匹配不同的情形,做到对号入座即可得分。
再者,可想而知,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去法院申请宣告这个失踪人死亡的,比如,小明就不能去申请法院宣告一个素昧平生的小红的死亡。
因此这个申请资格是“利害关系人”的。顾名思义,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比如近亲属、债权人或债务人。
最后,我们还需要熟知宣告死亡后的法律效果,从以下三个角度解释:
一、财产:债权债务清理,继承开始;
二、婚姻:与配偶的夫妻关系自动消灭;
三、子女:配偶可单方决定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
其实大家在看完上述总结后,会发现宣告死亡后的法律效力和这个人真死亡近乎一致,不同就在于,这个失踪人是否真切死亡我们尚未可知,只是在法律上结束了这个人。
因此,大家就可以简单的将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记忆为,妻离子散、家破人未亡。
综上,大家在学习宣告死亡这个知识点时,需要记清楚它的时间限制、申请人、宣告机关和法律效果,分门别类,只要别混淆,那么这个知识点的分数就是囊中之物了。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年度恩施州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 2024年度孝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 2024年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招聘讲解员10人公告
- 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引才招聘34人公告(卫生系统)
- 2024山西临汾纪委监委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
- 2024山西朔州纪委监委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一)
- 2024年哈尔滨南岗区哈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6人公告
- 2024年下半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0人公告
- 2024年鹤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人公告
- 2024安徽淮南市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递补体检确认有关事项通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