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24云南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政策和免试安置政策的通知》(曲办通〔2023〕8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23〕6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4〕1号)等规定,现将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公告

(一)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人,其中:曲靖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人;曲靖市科技培训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公开招聘计划)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2024年10月23日17:30。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8日至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流程: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hr.com)→点击“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界面,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通过注册新用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缴费(报名)→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照片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认真阅读并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或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以主动联系曲靖市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确认报名资格,报名时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及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成绩表。

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文件形式上传,每个文件不得超过3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毕业生还需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免交报名费的考生还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4.网上交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2024年10月25日17:30。考生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交费完成后,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确认交费。若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咨询处理。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县(市、区)或市直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办理。

(2)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金领取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办理。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签章的《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办理。

(4)残疾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5)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考生。凭家庭户口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生活困难证明和未就业书办理。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于2024年10月28日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公告。

已交费但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可以在2024年10月29日9:00至16:00,登录云南人才市场报名系统(http://www.ynhr.com),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其他岗位并提交审核的,工作人员将于2024年10月29日16:00后开始审核,考生可于当日18时后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审核不通过的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选择改报和改报后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4年10月31日9:00至11月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网络报名系统中遇到问题,请在工作日拨打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咨询处理。(8:30—12:00;14:30—18:00),电话:0871-63627539。

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及试题类别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各项工作在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具有独立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3.笔试为综合管理测试考试。

综合管理测试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子科目,总分20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为准。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qj.gov.cn)“业务专栏”中“人事考试”栏。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3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综合管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进行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科学技术局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次笔试有效考生平均成绩的80%划定。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六、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等。

按照《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对应的学历和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性质条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曲靖市科学技术局须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到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3)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七条第(三)项第3点的处理方式处理。

5.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公告。

八、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员,由曲靖市能源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公告。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的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依次进行等额递补,直到该岗位无人选可递补。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公示、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在公示、办理录(聘)用手续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qj.gov.cn)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提交辞职材料;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一)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工作期间的有关投诉或举报,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二)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学科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笔试试题类别等条件设置及招聘程序均由曲靖市科学技术局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十三、相关电话

监督电话:0874-3912318(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74-3124428、0874-3122441(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27539

点击查看>>>

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曲靖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9日

原标题:曲靖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qj.gov.cn/view/gsgg/13765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