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楚雄市大学生村官考试选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5〕11号)要求,中共楚雄市委组织部和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了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现将我市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 24日— 28 日
地点: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人才服务中心(康复路23号)
联系电话:电话:0878--6113006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示证明)、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加分证明材料、网上面试确认表、已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获得学生干部表彰等材料原件,小一寸近照一张。以上材料需审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请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的,按照《选聘公告》规定,一律取消选聘资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过程中自愿放弃的,由本人写出书面自愿放弃申请,并按照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
3. 按照《选聘公告》规定,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
4.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聘。
原标题:楚雄市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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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3 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