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南充市嘉陵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嘉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价格认证中心、嘉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执业资格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 2015年7月31日前。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 其他条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四、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招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五、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至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期间星期六、星期天正常上班。)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须由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限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复印件,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报名;所有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面试考试费。
(二)开考比例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三)领取准考证
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2月29日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核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考核时间。面试定于2016年3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及排名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核成绩及招聘名额,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因考核成绩出现并列而影响取舍时,则进行加试(只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个人在收到结果后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由区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务必于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17-3630310(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3631035(中共南充市嘉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原标题: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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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6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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