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公示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2016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认定要求等相关事项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etdz.com/)和中国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类,由区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试讲形式进行;综合类、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分数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照招聘岗位及其招聘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如在同一岗位中出现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显优要素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顺序:①学历高者;②面试成绩高者;③特困家庭毕业生;④毕业生。考生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etdz.com/)和中国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档案进行审查。对于在职人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经考核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按该招聘岗位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etdz.com/)和中国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教育类拟聘用人员,根据“先选”原则,按总成绩高低选择。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对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37-6988788。
八、其他
本方案由济宁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988788,0537-6980882。
原标题:2016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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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xls
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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