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镇海区委办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农业农村工作岗位。
二、选调条件
(一)宁波大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农学大类、农业经济管理、城乡规划、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三)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2年及以上农业农村实践工作经验,熟悉“三农”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农业、规划、国土、城建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五)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镇海区委办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本人编制情况的材料、工作业绩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到邮箱zhnb901@163.com,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需携带资料原件于面试当天到所报考单位接受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限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址:镇海区委办(镇海区民和路569号A2-901)。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主要了解选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爱好特长等。网上报名者在面试时须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6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我办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察。
(六)调动
对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视为主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6293227,0574-86272384;
联系人:王老师,任老师;
电子邮箱:zhnb901@163.com;
联系地址:镇海区委办(镇海区民和路569号A2-901)。
(五)详情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hrss.zh.gov.cn/)
原标题:2016年镇海区委办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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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委办
2016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