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布尔津县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公告【招8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驾驶操作成绩×60%。
总成绩于2016年11月4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驾驶安全记录等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由交通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由公交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5年,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十)调剂
调剂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服从调剂、未入闱人员从到低分进行调剂。
四、工资待遇
缴纳社会保险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3800—4500元左右不等(经公司考核后,予以发放)。
食宿自理。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组织部、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6532966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一)《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906-6526116
布尔津县交通局:0906-6526677
原标题:2016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工作简章
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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