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德州市宁津县事业单位补充计划招聘公告【招74人】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综合类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教育类后备教师合格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的后备教师,根据岗位计划,按照“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并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根据教师空编情况和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经教育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转为正式教师。经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才网” (http://www.njrcw.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才网”。
报考咨询电话:A综合类0534-5421931、B教育类0534-5426812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原标题:2016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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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计划)岗位情况表.xls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