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招35人】
2、不符合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十一)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引进对象,并对拟引进人才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落编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为双方合法权益和承诺待遇落实,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引进人才签订《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协议》(附件5)。
四、相关待遇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直接列入后备干部培育对象,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政策兑现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德才表现,按照相关规定,引进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三)补贴待遇。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分两次发放,在绥工作满2年发放40%安家费,工作满5年发放另外60%安家费,夫妻同为引进对象的安家费只发放一人。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700元伙食补助,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伙食补助,伙食补助发放时限为3年。符合探亲假规定的,每年核销1次探亲假往返车船费。
(四)住房待遇。按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免费入住。
(五)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如果已经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行政、事业编制的,可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安排工作;没有参加工作,但同样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一同引进。
(六)户籍管理。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
(七)职称兑现。所引进外埠人才在外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对其中的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五、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动态。
政策咨询: 姜丽丽 绥芬河市人才服务局副局 电话:13946370073
崔 玲 绥芬河市人社局考录科科长 电话:18645365889
原标题:绥芬河市2017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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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及引进岗位情况简介
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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