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21人】
3.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邮箱:hrbursc@hrbu.edu.cn
咨询电话: 0451-86617689、0451-86617530
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8:00至2017年8月21日16:00。
4. 应聘人员于2017年8月23日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者,请按网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报名邮件附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编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将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合格者将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需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7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451 -86601173。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具有事业编制,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2.根据哈尔滨市相关政策,被聘用人员可连续三年每月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2000元人民币。
3.提供3-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和科研发展经费(具体金额由哈尔滨学院科研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确定)。
原标题:哈尔滨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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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
2017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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