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万山区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公告【招20人】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教育类职位:报名由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时间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上午8:30-下午5:30,报名点咨询本校招生就业处。
(2)华东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下午5:30,报名点咨询本校招生就业处。
(3)东北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3日上午8:30-下午5:30,报名点咨询本校招生就业处。
(4)陕西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8:30-下午5:30,报名点咨询本校招生就业处。
(5)西南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8:30-下午5:30,报名点咨询本校招生就业处。
2.卫生计生类职位:报名由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谢桥街道万山区产业园3栋5楼)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9:00—12:00,14:00—16:00)。
(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招聘(引进)职位类别划分,教育类职位由铜仁市万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卫生计生类职位由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实施。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报名点的招聘计划数,为总招聘计划数依次减去前面各招聘报名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数后的剩余职位数。在前一报名点招聘工作完成后,公告剩余职位情况,如在前一个招聘报名点职位已招满的,该职位不再到下一个招聘报名点进行招聘。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
2.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1.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考生须在“万山网”下载填写报名表,本次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同时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招聘(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由专人负责,审查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审查人员须签字确认,并加盖招聘(引进)单位公章。
3.公开招聘(引进)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人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高层次人才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引进)的始终,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通过的,将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报名资料交招聘单位,并签名确认,才视为报名。报名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专家评议(评审)。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一)教育类职位
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区教育局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和《聘用意向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二)卫生计生类职位
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与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毕业院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和《聘用意向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与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后,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如需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若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育类职位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卫生计生类职位由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实施。
签定聘用意向协议书人员即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医院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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