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44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2014年8月13日至14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缴费收据原件到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专业素质和具体实践能力。
根据岗位专业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两类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果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再出现空缺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9月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者,不予聘用,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根据考察考核情况,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本次招录的全部拟聘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和主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回录用单位工作,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五年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未满不得流动。
六、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实行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聘用情况“六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5-7832356(沁源县人社局办公室)
0355-7832168(沁源县卫生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5-7832066(沁源县纪检委办公室)
0355-7833666(沁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公告由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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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聘简章 .xls
沁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4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