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东台市医药卫生类招聘公告【招1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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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法
1、考试
通过笔试考试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体检、政审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各岗位类别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学历高者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选岗及聘用待遇
体检、政审后,分岗位类别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学历高者选岗,学历再相同的,在选岗前公布选岗办法。选岗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015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凭报到证办理聘用手续,并在2015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2015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新聘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其中临床医学等专业毕业生按省医学专业人员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培训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监督电话:8956078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东台市2015年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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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东台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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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