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19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考录公务员公告(第一批,2012人)

2.事业单位职位

上午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专业)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录笔试共设12个考区。其中,区内考区7个: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区外考区5个:咸阳、成都、北京、上海、武汉。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划定录取分数线

1.公务员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职位:在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2.按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考录职位分别划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各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3.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共产党员”、“团干部”、“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被评为2018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3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共产党员”、“团干部”、“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18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加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加分值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考生在报到和资格复审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政审表》,由考生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表》。

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八、体检

(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部门人民警察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免收体检费;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分别由区公安厅、区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九、资格复审和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部门人民警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区党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891- 6598925 6598922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xlsx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9年4月2日

文章来源:http://hrss.xizang.gov.cn/sy/tz/201904/t20190402_7893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