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乐山市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经研究,现将乐山市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15:00-16:3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进行。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2015年2月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和复印件,无证件的须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为“××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并请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领导签字并盖相应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印章。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和复印件各1份;
3.服务主管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
4.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
五、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定于5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它有关事宜
乐山市2015选调生面试有关的面试成绩、体检结论以及人员递补等情况,以后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2440158
原标题:关于乐山市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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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