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流程(参考历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工作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查看政策
细读并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报考专业上有异议可咨询所报单位。
政策会在每年报名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等网站查看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考试大纲等信息。对所公布的政策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或者线上咨询华体会(hth)网页版,登录入口咨询师,
2、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3、网上报名。点击进入
根据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介绍,了解到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23)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招录机关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5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7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0日0:00至11月15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2年11月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9日0:00至12月4日15: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4、缴费确认、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5、参加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测》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考试大纲,部分职位要求专业考试,具体职位表中会有说明。笔试考点没有明确规定,考生可就近选择,如某考生在杭州,报考的是山东省的职位,该考生可以直接选择杭州考点参加笔试,无需回山东考试。考试会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
6、成绩查询
2023年1月,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7、申请调剂
成绩公布后没有顺利进入面试的考生也不要放弃,根据要求,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考生需要及时关注。
8、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须向招录机关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9、参加面试。部分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由招录机关单独组织,具体适宜见各部门公告。
10、参加体检;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11、接受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2、拟录用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3、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