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南沙开发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招聘机关雇员公告【2名】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南沙开发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南沙开发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三级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一:
1、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具有1年以上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经验;
5、具有准驾车型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在南沙有固定住所者考虑;
6、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岗位二:
1、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管理学或文学类专业毕业;
4、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准驾车型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在南沙有固定住所者考虑;
6、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7、以上岗位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1日。
三、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16年6月22日下午17:00时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发至mzwzhb@126.com邮箱(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并在邮件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我办对应聘者个人资料。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地点。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局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2: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39006112。
本公告由广州南沙开发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南沙开发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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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开发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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