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仙居县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聘公告【7人】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开展2016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6〕11号)文件精神,我县 2016年将定向招生基层农技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6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仙居县常住户籍,有意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三、招生专业及数量
共招生定向培养本科生7名,其中农学专业2名、植物保护专业1名、食品质量与安全1名、农业资源与环境1名、农林经济管理(文科)2名,其中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一批提前录取,其他专业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二批提前录取,学制均为四年。
四、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将浙江农林大学×××专业(代码0211,专业代码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书为准)填报在第一批、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将相应名单分发县农业局。
3、组织体检:县农业局、人力社保局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考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农业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全县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浙江农林大学。
5、录取:浙江农林大学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结束后,浙江农林大学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农业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学习费用
农学、植物保护等2个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均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3个专业学生学费由学生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县农业局会同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乡镇(街道)安排至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少于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八、咨询联系
详情请与县农业局人教科联系,咨询电话:89380166;也可咨询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0571-63730908)。
原标题:2016年仙居县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公告
仙居县农业局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