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盘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6人】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规定,盘县2017年第一季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6人。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盘县2017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盘县2017年第一季度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6名,其中乡镇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到村任文书,服务期不少于两年。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盘县2017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详见《职位表》)。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7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详见《职位表》)。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县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在盘县服务的“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志愿者”(以上人员统称为“专项招聘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2月28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的职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考: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盘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限截止2017年2月28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限截止2017年2月28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3)盘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志愿者”限截止2017年2月服务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海南三亚市吉阳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 2024四川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 2024福建三明市永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选公示(三)
- 2024广东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入围体检名单公告
- 2024安徽宿州市萧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 2024浙江嵊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2024河南洛阳市老城区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卷面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确认有关公告
- 2024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招聘编外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上半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