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景山区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一、 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5月14-16日(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二、 资格审查地点
各招录单位(详见附件)
三、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1、 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原件、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 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5、 除1-4项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4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 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 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附件:石景山区2014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xls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