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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织金县直事业单位考调公告【招103人】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的人员结构,缓解县城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结合各考调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编制实际情况,根据《中共织金县委关于印发<织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织委【2012】92号)文件精神,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考调工作人员103人,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考试、面试(试教)、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调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方案、报名、考试、面试(试教)、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见《织金县2017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织金县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报考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人社部门行文时间为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小学(含特殊教育)教师须具有职位表要求的学历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严格以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为准(持高中教师资格证在小学、初中任教的,按照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可报考思源实验初中教师)。报考医师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报考护士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护士执业证书。

4.教育系统、卫计系统(报考校医职位的除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系统外的考调。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6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8.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县直中小学教师(织金七中、织金八中除外);

3.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5.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考调信息

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考调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七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

4.职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6.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的,考调到新单位后由新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竞聘。如考调到新单位后无相应岗位的,在考入单位只能按下一级空缺岗位竞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需填写《报考承诺书》(附件3),不填写《报考承诺书》的,不予以报名。

7.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调方案》、《报名信息表》,下载后在《报名信息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不能对《报名信息表》格式作任何改动),用A4纸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考试。

本次考调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调单位具体负责。考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考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在该环节立即取消其考调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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