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11月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共计8人(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地点:阳泉市南大东街534号晋东大厦5层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文字编辑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文学期刊单位开具的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此外,还要提供署有资格复审人员的姓名的3年连续的专业文学期刊(与报名资料相符),署名期刊和单位工作证明缺一不可。
年龄超过35周岁,且在40周岁以下的,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需要提供在公开期刊、杂志上发表文学作品累计10万字以上的图书样刊或省级及以上作协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录入排版发行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3年以上专业文学期刊录入排版或发行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能证明曾参与录入排版发行的期刊样刊。鉴于录入排版有的不署名,可在参与的期刊加盖公章证明其参与过。
年龄超过35周岁,且在40周岁以下的,还需要提供10年以上广告和营销工作经历的证明。
7.本次招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中考生因所需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不再逐一电话通知。
5. 咨询电话: 0353-2296978
原标题: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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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娘子关》杂志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7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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