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白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招聘医院、中小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为解决医院、中小人才短缺问题,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6名,其中县医院6人,中小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主招聘医院、中小专业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中小学教师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医生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1月30 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具体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