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遂宁市纪委遂宁市监察委员会考调公务员6人
一、考调名额
本次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考调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6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统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
遂宁市内各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中、省、市机关设在市以下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市直园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县(市、区)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市级部门可不限。
4.现单位工作满1年。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2月14日。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选调生到村任职期未满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与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监察官情形的。
9.不适宜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09:00至2025年2月17日12: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知及要求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请报考者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考调岗位,审慎、酌情填报,责任自负。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同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是否与考调岗位条件相符,请通过“学信网”专业目录查询。
本次考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面试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中的复核以及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考调资格一律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未注册过的请先下载四川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再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常见问题”予以找回),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调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背景头像1寸证件照)。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09:00至2025年2月17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每笔试1科缴费50元。缴费后不能更改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打印报名表
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3日09:30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确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职位录用计划。
(六)笔试
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或社会卡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2月23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本次考试有效成绩平均分80%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可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遂宁市纪委监委”(https://www.sjc.gov.cn/)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持《报名登记表》(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同意后均须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八)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九)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试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差额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纪委监委官网(https://www.sjc.gov.cn/)公布。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后由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研究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十)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体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一)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间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二)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
(十三)公示和任职
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参加考调期间,拟调整职务职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事先与遂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沟通。拟提任领导职务的,一般暂停推荐考察程序;拟作为批量晋升职级人选的,沟通并征得同意后,可晋升职级。未经沟通同意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的,取消考调资格。
2.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可向遂宁市纪委监委举报。
3.遂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4.本公告由遂宁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21357;监督电话:0825-298800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60662620(四川人事考试基地)
中共遂宁市纪委 遂宁市监察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
原标题:中共遂宁市纪委 遂宁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nswzzb.gov.cn/xinwen/show/bce4b37a61c20bad90df25da37612a5b.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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