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738人】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3.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5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