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晋中太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1人)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太谷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服务基层岗位人员单独排序,报名人数不达招聘职位数的3倍时,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定招聘名额,其余名额调剂到相同专业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核减和调剂后,将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6、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得报考。
2、现在编在职人员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报考。
3、尚在国家、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内的教师不得报考。
4、近三年来因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得报考。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8月3日为截止日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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