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招2人】
根据实际需要,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 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16: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38号横街镇政府党政办,咨询电话:88271316,联系人:李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10月 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及财会业务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相关规定。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8425477)
五、有关政策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身份为镇政府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半年),聘用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称职的,可以续聘;考核不称职的,不再续聘。
(二)此次被录用人选,年薪6万(税前),具体工作由横街镇政府财政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原标题:横街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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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