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浮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公告【61人】
为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迎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检查,根据师生比测算,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少小学教师31名,初中教师30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额情况从农村学校遴选教师进行补充。为使本次遴选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范围和名额
项目 |
单位 |
名额 |
对象范围 |
备注 |
县内公开遴选 |
城区小学 |
31 |
在县内农村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编制在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同一所学校初中部任教的教师) |
城区小学遴选岗位从到低分进行选岗 |
新平中学 |
30 |
县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不含鹅湖中学招聘的高中岗位教师) |
||
总计 |
61 |
二、遴选及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中小学教师须任教满5年(“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5.需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自2021年以来获评一次年度考核、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表彰中的一项;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身体存在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疾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原则与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13日;
2.报名方法:参加遴选的教师需学校推荐,填写《2024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推荐报名表》(附件2)和《浮梁县遴选教师笔试准考证》(附件4),并按要求粘贴相片统一上交现任教学校审核,学校将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统一填报《2024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至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新平中学
3.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至18人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定遴选岗位等额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以教学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教龄长者优先;如果还相同则以乡村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乡村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资格审查主要对参加遴选人员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业绩、年度考核及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伪造有关证件及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体检
体检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2﹞3号)中规定项目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因资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资审、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规定,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教人字〔2019〕8号)规定,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乡村学校聘任有效。
四、其他事项
参加遴选的教师获得省部级(省委或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加5分。
未尽事宜由2024年浮梁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浮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浮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2024年浮梁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uliang.gov.cn/xrsj/gggs_10773/t97766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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