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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招聘引进教师公告【招55人】

根据中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郴州市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第二期引进全额事业编制155个,其中100个用于面向高校毕业生实施专项招聘,55个面向社会面试公开招聘引进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校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55名,招聘具体岗位、计划数见附件1。相关事宜届时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zs.gov.cn)、郴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http://www.czyz.cn)。

二、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对象

1.特级教师;

2.省部级教师;

3.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教练;

4.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

5.中青年骨干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特级教师、省部级教师、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教练、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科高中阶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7日以后出生),同时要求为二本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技职称、相应学科高中阶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到2020年5月7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到2020年5月7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凡截至2020年5月31日17:30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的郴州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郴州市市直学校在编人员;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引进教师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报名的方式,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0年5月29日下午17:30。

3.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30日、31日8:30-17:30,郴州市一中北校区南大门门卫室。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对应的省部级教师荣誉证书、特级教师证书、全国中学生奥赛获国家一等奖指导教师证书等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

(3)郴州市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时须提供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2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14日在郴州市一中北校区组织面试,以发布的面试公告最终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长为2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考官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举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郴州市第一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郴州市第一中学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应在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由聘用单位负责审核、认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总共可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政策

省部级教师、特级教师、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教练、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聘免费师范生及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45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正式聘用人员学校可提供公有过渡住房。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一中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50375(郴州市教育局)

0735-2897652(郴州市第一中学)

八、咨询电话

报考咨询:

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 0735-2882028、19973516886(江老师)

政策咨询:

郴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5-2850375、2850155

点击下载>>>

二维码.doc

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xls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

同意报考证明.doc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docx

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原标题: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78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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