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中学教师公告【招280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280名,其中城区高中教师120人,乡镇高中教师160人,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区高中教师120名,乡镇高中教师160名,共28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从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或“双”建设高校)及列入广西第一批(俗称一类本科)招生的高校(含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高中岗位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或需从业资格的毕业生。
已招聘为我市特岗教师的,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学校、专业、岗位、招聘人数以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中学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5月30日9:00—14:00
(二)地点: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路158号)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也可网上下载填写现场亲笔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3)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报名,但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且必须在考核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无教师资格证进行报名(“先上岗,再考证”),报考者一经聘用后,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如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往届毕业生必须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因个别考生报名时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在报名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但必须在试用期内(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最迟可在考核阶段提供,凡是在考核阶段没有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0年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中学教师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3.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提前通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面试。
4.面试组织和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7.体检。
组织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8.拟聘人员确定。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9.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服务期最低为三年。
(2)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只报告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2.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除外),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所有应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但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负担。
七、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现场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健康通行绿码、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进入会场。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桂平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5-338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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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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