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668人】
(三)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免收报考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即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其减免费用笔试后由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应聘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费。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其中,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明和低复印件),于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规划一路西规划四街北研修学院大楼)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20年7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在海拉尔区设置笔试考场,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考前3天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教育理论、职业素养等内容,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必须使用汉文试卷(招聘计划中没有标注为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的,均为汉语授课岗位);报考“蒙语授课”岗位或“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卷。
4、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从本环节起,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考生的相关信息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报考各旗市区岗位考生的相关信息在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发布。考生务必明确自己报考岗位的所属地区,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告。
2、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经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
3、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未达到1:2的岗位且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此次报考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取消该岗位专业测试。
(六)专业测试
共设立12个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考点(附件2)。应聘人员务必明确自己报考岗位所属的专业测试考点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2、专业教师的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生活指导教师的专业测试时间共计10分钟,为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10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报考定向招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专业测试必须使用蒙古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专业测试必须使用汉语。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汉语作答。专业测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专业测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专业测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30%+专业测试总成绩×70%。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9、考试总成绩适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的所属地区,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布。
1、体检须在各级主管机关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解除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递补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低于笔试总成绩平均分者不予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试用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机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0—8255872 。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697、8217518。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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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表(分第一批次第二批次).xls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