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招39人】
(七)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在宣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或政务公开-宣州教体局-人事信息)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按照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63-3021330 0563-3017330
监督电话:0563-302736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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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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