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高昌区招聘地方事业编学前、中小学教师公告【招427人】
为加快学前和小学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尽快补充合格双语师资,确保今年学前和小学起始年级全面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教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疆内疆外师范类院校和综合院校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本科、大专、高职、中专学历毕业生为主,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前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已取得或2017年6月底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少数民族汉语水平(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学前教育要求全日制中专(学期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不得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不宜报考的(含高昌区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
三、招聘计划
高昌区设427个岗位,其中学前教师221人,中小学206人。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1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6:00-20: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