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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招11人】

我院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院教学、教研、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12〕461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同意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使用2017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工作人员计划(第二批)的函》(宁人社函〔2017〕201号)文件精神,201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8名、辅导员1名、心理咨询师1名、教学秘书1名。为了规范招聘工作,特制定下列招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职业教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和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详见本方案第三条表格。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有关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方案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gzy.com)和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上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考生网上提交个人信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院人事处(电子信箱:nzyrsc@163.com)提交有关资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个人简历、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电子版)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以及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各岗位条件要求所需资料截止到2017年10月9日下午5?30。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电话:0593-8986319 雷老师 , 0593-8986578林老师

传 真:0593-6558600 8986300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泰路232号, 邮编:355000

4.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并召集有关部门参与,根据编制、岗位性质和应聘人选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017年10月11日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gzy.com)上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三)面试

本次招考仅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

1.辅导员岗位面试与考核办法

(1)面试形式

成立面试评委会,负责面试出题和评分。面试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面试采取答题说课(主题班会)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最后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2)面试时间、地点

①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②面试地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3)面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本次招考的总成绩。

(5)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被考核人选。

人事处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2.教师岗位面试与考核办法

(1)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包括技能考试和答题、片段教学等两个方面内容。

(2)技能考试

学院成立技能考试评委小组,负责技能考试出题和评分。重点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试分为若干测评要素,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技能测试。技能考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技能考试内容一般为操作、制作、动作项目。

①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②技能考试地点:本院教学楼和实训楼。

(3)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

学院成立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评委小组,负责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出题和评分。主要采取答题、片段教学等方式。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等。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一种或多种方式的面试,具体程序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确定。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①答题、片段教学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技能考试结束后开始。

②答题、片段教学面试地点:本院教学楼。

(4)面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5)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答题、片段教学面试成绩占60%,技能考试成绩占40%。

(6)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被考核人选。

人事处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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