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新邵县高级中学职中引进人才公告【招49人】
6.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邵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因各种原因造成空缺职位一律不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并通过公示的人员,失信放弃受聘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和引进人才考试。
7.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服务满5年,否则不得流动,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相关优惠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工作补贴,按年度发放,直至在本县参加工作满5年为止。在本县工作初期暂无居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守中共新邵县委、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党发〔2017〕14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公平。
监督举报电话:
肖 颖(新邵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黄小球(县纪委派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组长)
原标题:2018年新邵县高级中学(职中)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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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邵县高级中学(职中)引进人才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docx
新邵县招聘简介(1.新邵一中简介,2.新邵八中简介,3.新邵职中简介,4.新邵二中简介,5.新邵三中简介,6.新邵四中简介,7.新邵五中简介).docx
新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新邵县教育局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