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台州技师学院(筹)招聘公告【招2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技师学院(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批准设立的,由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技师学院,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技师学院筹建期间依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以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为重点,以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口,以优势和特色专业构建为先行,力争创建一所与国际接轨、工匠品质鲜明、管理智慧科学、办学全国先进和省内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台州技师学院(筹)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台州技师学院(筹)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
3.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tzks.net)
4.台州技师学院网站(www.tzjsxy.com.cn)
其中,台州技师学院网站(www.tzjsxy.com.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时间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择期组织业务考核。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成绩单,有配偶、子女者还需附上配偶、子女简况)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台州技师学院(筹)组织人事处邮箱tzjsxyrsc@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资格审查和初选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答辩、试讲、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必要时组织院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鉴定结论作为重要参考指标。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结果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或经体检、考察后违约的,根据缺额,可在相应岗位业务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计算至业务考核入围名单发布之日止。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技师学院(筹)组织人事处(0576-81811793)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五)教师岗位的新聘用人员均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教师须还需取得相应工种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协议。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台州技师学院(高教园区图书馆北楼4楼411室),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1811793,电子邮箱:tzjsxyrsc@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
(二)监督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本公告由台州技师学院(筹)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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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技师学院(筹)
2018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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