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新教师公告【招21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全国“985”“211工程”“双”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校级毕业生(或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获得省级师范技能比赛(或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富阳区教育局初选后,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3.所有面试考核人员按报名岗位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采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主要考核报名者的专业基本素养、沟通协调能力、业务处理能力。面试考核流程为:准备30分钟,面试考核15分钟。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面试考核结束后,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4.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赴高校招聘新教师聘用意向书》。没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体检:签订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人员替补。
2. 考察:体检后,由区教育局组织按《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安排人员替补。
3. 公示: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于2018年7月底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 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后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再续聘。
四、其他事项
1.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采取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主要亲属参加本次招聘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2.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岗位确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1700658 0571-61700991
电子邮箱:893951406@qq.com
监督投诉电话:0571-63326720
原标题: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上半年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新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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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赴高校招聘时间与地点.doc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