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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浙江台州技师学院招聘公告【招1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技师学院(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批准设立的,由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技师学院,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技师学院筹建期间依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以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为重点,以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口,以优势和特色专业构建为先行,力争创建一所与国际接轨、工匠品质鲜明、管理智慧科学、办学全国先进和省内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计划

2018年下半年台州技师学院(筹)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

3.台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tzks.net)

4.台州技师学院网站(www.tzjsxy.com.cn)

其中,台州技师学院网站(www.tzjsxy.com.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时间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择期组织业务考核。

(三)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模板见附件3)、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成绩单,有配偶、子女者还需附上配偶、子女简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台州技师学院(筹)组织人事处邮箱tzjsxyrsc@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在岗在编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四)资格初审核和现场确认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携带应聘岗位所列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答辩、试讲、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必要时组织院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鉴定结论作为重要参考指标。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结果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或经体检、考察后违约的,根据缺额,可在相应岗位业务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水平资格以及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计算至业务考核入围名单发布之日止。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在读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视作分别具备专科、本科学历。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技师学院(筹)组织人事处(0576-81811793)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六)入职手续办理后两年内,教师岗位的新聘用人员需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教师需取得相应工种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训指导教师需取得相应工种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协议。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2018年上半年工作人员招聘计划(2018年4月10日发布)取消,停止接受报名。2018年度招聘岗位计划以此次公告为准。

六、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台州技师学院(高教园区图书馆北楼4楼411室),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1811793

电子邮箱:tzjsxyrsc@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

(二)监督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本公告由台州技师学院(筹)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下半年台州技师学院(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浙江台州技师学院招聘公告及附件

台州技师学院(筹)

2018年10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tzks.net/portal/ptlcontent/?contentId=7E3727CE-9FF8-46EB-8596-31771B79D19E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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