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晋江市公立教师招聘公告【招125人】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其中,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福建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为签约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栏目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原标题:2019年晋江市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公立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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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晋江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8日
来源:http://www.jinjiang.gov.cn/show.aspx?ctlgid=421774&Id=12249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