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杭州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公告【招44人】
现将2019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44名
二、报考条件
1.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后任教满5学年。
2.2018学年本人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对口。报考体育学科的非体育专业教师,必须在近三年中连续任教体育学科。
3.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和幼儿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有效合格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选调资格。
4.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2018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情况(如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需期满并被认定为表现良好及以上)。
三、选调形式、程序及计分办法
1.选调形式:按笔试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偏远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加分+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加分四项组合的方式进行。
2.选调程序: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愿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直接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报名,校(园)长室负责资格审核,并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于8月6日下午5:30之前将报名材料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报名时上交材料:
(1)业绩考核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每人装一个袋,复印件按业绩考核量化项目的先后顺序装订成本,每项量化项目材料首页附上项目名称,以示区别,原件与复印件顺序一致。担任正副校(园)长、中层干部、班主任年限情况必须提供当年教职工名册复印件、班主任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担任过相关职务的材料等,年度考核情况必须提供年度考核佐证材料,偏远学校、幼儿园任教年限必须提供教职工名册等相关佐证材料);
(2)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3)《淳安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1,由教师填写、学校审核)、《淳安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报名汇总表》(附件2,由学校填写)、《淳安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业绩考核量化计分表》(附件3,教师自评得分,学校审核签名,未进行自评或没有学校审核者不予受理。)三种表格稿各一份,不要装订。
第二阶段:业绩考核。根据《淳安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业绩考核量化计分表》(附件3)中前五项内容对报名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并按学科进行业绩量化得分排名,再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入围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第三阶段:统一笔试。入围笔试人员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第四阶段:核算总分。总分由四项组成,具体为:总分=笔试成绩×50%+业绩考核成绩×40%+偏远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加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分,每个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第五阶段:确定并公布进城选调入围人员名单,在公示后予以选调。
3.业绩考核计分办法详见附件4。
四、加强并完善选调进城教师管理
为加强对选调进城教师的管理,完善进城选调机制,对最后确定的进城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每学期考核一次,如发生教学质量低下、班级管理混乱、严重违纪违规等现象,则由学校、幼儿园提出,报教育局批准,退回原学校、幼儿园。
五、有关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非对应学段岗位任教的教师不能报考。
3.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2的,则相应核减选调名额或不进行选调。
4.报考教师在填写学历、任职年限、任教学科、业绩证明材料等内容时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三年之内取消进城选调考试资格。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特别说明
1.因千岛湖城区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人数已满岗,进城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极有可能发生低聘现象,务必做好思想准备。
2.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教育局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的通知》(淳教〔2013〕7号)文件中“夫妻双方都在农村任教,且子女已在本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就读的,在进城指标中适当考虑进城名额(1/3左右)”之规定,先根据总成绩排名优先选调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教师15人:其中初中数学1人、初中语文、科学和社会共2人,小学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1人、科学音乐体育共2人,幼儿园5人,剩余选调名额根据学科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予以选调。若夫妻双方同时入围笔试,无论学段、学科是否相同,只能择其一方作为优先选调对象。若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参加笔试教师实际人数少于15人,则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选调。初中语文、科学和社会学科,小学科学、音乐和体育学科,各先确定符合优先选调条件人数2人,同一学科最多1人,学科综合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具体根据参加选调教师的有关情况(依次为本人教龄[长者优先]、职称[高者优先]、综合荣誉[高者优先]以及夫妻另一方教龄长短、职称高低等)确定优先选调对象。其他学科若有总分相同,且总人数多于规定的选调名额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现任校(园)长(含副职)不能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4.学校、幼儿园对报名者担任正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年限及偏远学校任教年限、小孩就读、获奖、年度考核等情况的审核,务必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对学校、幼儿园提供的教职工名册和年度考核情况以及本人的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复印件不得涂改,学校、幼儿园在审验完毕后签上“原件已验”字样,并加盖学校、幼儿园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对审核不认真,出现问题较多的学校、幼儿园,责其写出书面说明。
5.由于时间紧,审核任务重,各学校、幼儿园务必本着对教师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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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业绩考核量化计分表.docx
淳安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业绩考核计分办法.docx
淳安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9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城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dh.gov.cn/art/2019/7/29/art_1440930_36189784.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