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面向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招2人】
一、学校简介
绍兴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的前身是绍兴越秀外国语学校,成立于1981年,2004年4月更名为绍兴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经费自收自支。中国民主同盟绍兴市委会为其主管部门。
二、招聘专业与人数(见附件)
三、基本条件与资格要求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双”高校(专业)及原“985”“211”高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3. 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于2019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绍兴越中外国语学校人事处(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822号)
3.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报名材料一起发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rboyue@163.com),也可以配送或直接交到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人事处(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822号,邮政编码312000)。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者学校会电话通知。
4.报名材料:(1)报名登记表;(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师范类专业,需提供相关证明;(5)其他证明自己具备报名资格的材料;(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5.照片及相关原件在现场资格终审时上交。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终审
1.通过资格预审核的应聘者,须在8月31日上午(8:30至11:00止)到现场(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内),进行报名资格及应聘岗位的最终确认。
2.未进行邮箱或其他方式预报名的人员,也可于9月2日上午(8:30至11:00止)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
3.来现场报名或资格终审时请随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由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聘请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8:30
2.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3.形式:教育学类为场景处理及答辨;中国语言文学类为模拟上课及答辩。
4.内容及要求:(1)模拟上课的内容与应聘岗位相一致。模拟上课只提供教材,不提供其他任何参考资料。应聘者不得携带任何教材和参考资料(如有违反,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2)模拟上课(场景处理)及答辩,准备时间为45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场景处理)不超过15分钟。
5.评价:面试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场景处理)占70%,答辩占30%。面试的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签约、考察、录用
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直接与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签订预录用协议(具有绍兴市事业编制)。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在与预录取人员签订预录用协议时须收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订预录用协议的考生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取消录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作违约处理。由上述两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程序同上。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员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则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作相应处理。
六、其他规定
(一)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用资格,缺额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面试名单及预录取名单等),将在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内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及后续活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0年9月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组织实施,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业务指导,并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5099812。
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联系电话:0575-89197182;联系人:房老师、李老师。本办法解释权归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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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
2019年8月7日
原标题:绍兴市越中外国语职业学校面向2019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x.gov.cn/art/2019/8/7/art_1488670_3644394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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