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54人公告
四、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srlzyshbzj/),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00时至12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srlzyshbzj/zwgk/gggs/)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确认报名(特殊岗位须人工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应聘者报考“人工审核”岗位的,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是否通过。其他岗位则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者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报名资料不能再作修改。应聘者须于10月16日上午9:00时至10月19日上午10: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统称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聘岗位设定了“开考比例”,凡报名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一)笔试
笔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星期日)上午9:30时—11:00时,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C三类:
A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A1适合医生、技师、药师类岗位,A2适合护理类岗位;
B类: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试题;
C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各类试题笔试合格线及考生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免笔试岗位,通过面试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入围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前获得学历学位的,方可入职;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认证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或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用工备案的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指定工作经历类型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岗位类型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
3.组织面试。面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或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