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15人】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是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同意山西省教育厅所属大同大学等6个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备案的函》(晋人社厅函〔2018〕884号),并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含2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特岗农技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8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日—9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二)电子版及版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中共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