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招45人】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监察委员会和市人社局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聘手续。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分配到。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招聘教师统一。由用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六、咨询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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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190513/i882399.html
(责任编辑:李明)